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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建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23-03-02 17:43: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深化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丰台法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建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2023年2月27日,双方在丰台法院举行合作协议签约及启动仪式。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负责人张雪梅,北京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处长王艳霞、副处长杨俊,北京市高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罗鹏飞、法官助理陈轶,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保护处副处长王韩丽,丰台区教委主任杨晓辉,丰台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工委委员、副局长、区未保办常务副主任朱纯洁,儿童福利和保护科科长钱璜,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还邀请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副所长马雷军,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丰台时报》记者到场报道。本次活动由丰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平英主持。

张雪梅首先围绕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成立背景与意义、中心基本情况、中心与丰台法院共建机制等内容详细介绍了学生校园伤害纠纷调解试点工作情况。随后,祖鹏院长与佟丽华主任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的合作协议》。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少年法庭)庭长赵昭全面介绍了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调解化解学生校园伤害纠纷的优势、丰台法院设立机制的出发点和原则、机制的工作流程和延伸功能三个方面。

最后,祖鹏院长强调,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是司法机关健全完善未成年保护“社会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丰台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人的原则,强化特色审判机制建设,强化专业审判队伍建设,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体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围绕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做好协议贯彻落实,用足用好协议明确的各项机制,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处理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总结推广优秀经验,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共同培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先进特色品牌。三是持续丰富合作单位,密切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凝聚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举措的最大合力。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的启动,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丰台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协力强化对涉未成年人纠纷的多元化解、源头处置,以一站式、信息化手段便捷高效实现全市涉学生校园伤害纠纷类案调解的司法确认,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处置成本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机制速览

丰台法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利用各自专业优势,以丰台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引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多元调解力量,全面推进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旨在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根据签约内容,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在校园受到伤害与学校产生纠纷后,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的,可以申请启动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该机制通过打通“三点一线”,推进学生校园纠纷高质快速解决。“三点”即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丰台法院少年法庭、丰台法院立案庭,三点设专人负责,并连成“一线”。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受委托调解成功的,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在该中心向丰台法院少年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丰台法院少年法庭当即审查,符合条件的转到立案庭立案,再由少年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实现当天调解、当天立案、当天确认,无缝对接。“确、立、调”一体化司法确认通道全程运用网上立案、线上庭审、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方式,为学生校园伤害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责任编辑: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