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案件的辛勤付出,我们特别感动,我们公司要向法官赠送锦旗。”“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用破费了,我们先回去了。”在当事人徐某家“开完庭”,王佐法庭法官刘晔便与当事人道别驱车赶回法庭。
案件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分别诉刘某、徐某的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刘某、徐某未依照其与保障住房中心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租,故保障住房中心起诉二人腾退房屋并缴纳相应租金及房屋使用费。
刘晔审判团队在送达及前期谈话时,了解到两位当事人均年岁较大,也没有子女或他人协助他们处理纠纷。此外,被告之一徐某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送达起诉状时,刘晔团队便到家中进行送达。当确定了开庭时间,通知二人到庭应诉时,二人均回复法官,自己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并同意法官缺席审理。
案件送达手续齐备、符合缺席审理的条件,但刘晔法官认为,到庭应诉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重要途径,既然当事人年老行动不便无法“过来”,那审判团队就“过去”。
于是刘晔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决定在刘某、徐某家中分别设立“巡回法庭”。开庭当天,刘晔团队提前提醒双方当事人做好疫情防控,按照顺序先在刘某家开庭,等刘某案件庭审结束后,立刻驱车前往徐某家里继续开庭。当天,刘晔团队共驱车40余公里完成了两个庭审,他们不辞辛劳、公正审慎的工作作风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与称赞。对于判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
王佐法庭法官作为一线基层政法干警,扎根田间地头,根据百姓需要开展巡回审判、指导民调,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矛盾的作用,让困难、矛盾在一线解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在一线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