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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荣获2020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1-02-19 16:41:25 打印 字号: | |

丰台法院在北京市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举办的区系统单位、个人2020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市级交通安全先进单位荣誉。

司法警察大队作为车辆主管部门,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全院干警的配合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单位和院党组关于全面加强车辆管理及行车安全的指示要求,统筹管理全院公务用车。通过狠抓落实、规范管理、监督轨迹、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夯实安全驾驶思想基础,自觉守住交通安全底线,全年未出现一次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做到全年车辆交通安全运行,有力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首都道路交通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