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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0-04-06 09:40:56 打印 字号: | |

4月3日,丰台法院召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祖鹏院长指出,市高院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后,丰台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开展,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改革试点任务分解》等文件,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定好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效。同时,各部门认真研读改革文件精神,牢牢把握以改革解放审判生产力的核心和主线,结合自身实际加大适用力度,努力向改革要效能。

为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祖鹏院长强调:一是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开阔的视野迎接挑战。此次改革更加注重对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再造和补充,强调深挖制度潜能,用最低的诉讼消耗创造出最优的诉讼效益,从根本上盘活审判资源,很多方面突破了现行制度制约,对基层法院是巨大的制度红利。各部门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些制度红利,保持自身优势,趁势而上,将思想、理念、行动进一步融入到司改浪潮中,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解放审判生产力。二是主动适用,积极探索,以更沉稳的步伐直面挑战。要做改革的促进派,在积极适用中破题攻关、确立机制、形成样本,争做改革的领跑者。院庭长要率先垂范推动改革试点开展,做到部门领先、干部争先、业绩创先。速裁团队、核心价值观审判团队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将制度改革与团队特色相融合,互促互进。新任员额法官要主动迎接挑战,锐意进取,作改革的弄潮儿。全院各审判团队,要加强改革创新和实际工作的融合,真正做让改革解放审判生产力。三是系统集成,统筹协调,以更务实的精神推动改革。各庭室要立足实际搞改革,结合自身案件特点、队伍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际情况,科学把握工作特点,找出自己的亮点特色,积极进行有益探索,推陈出新,亮出“品牌”,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因庭制宜,固定好试点工作的全程化经验,用扎实的基层探索最大限度的激发制度活力。综合职能部门也要因时而动、因势而动,形成全院上下贯通,共同推进的态势,共同把全院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机制落实好、总结好,切实试出经验,改出成效。

 
责任编辑: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