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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丽泽小苗》荣获“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大赛一等奖
  发布时间:2019-09-29 17:18: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法举办了“全国法院优秀原创歌曲”大赛,丰台法院推出由民四庭法官助理郑阳同志作词作曲,由院“丰之音”合唱团演唱的女生合唱作品《丽泽小苗》荣获大赛一等奖。

此次进入决赛的歌曲,是从全国法院145首原创歌曲中筛选出来的。《丽泽小苗》凭借悠扬的旋律和民谣风的特色,给评委和观众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2011年,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为了给商务区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该院成立了丽泽审判区,将涉金融商务区建设的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引入。一群怀揣着法治理想的丰法人来到这片即将复苏的土地上开荒拓土,在仅有三排平房的丽泽小院里种下一株株小苗,并敲响了丽泽审判区的第一声法槌,《丽泽小苗》的故事就诞生于此。它用温情朴素的语言,真挚诠释了丰法人扎根一线无悔奉献的赤子之心。此次参赛的作品最初诞生于20181月,由该院原民四庭干警集体演唱。本次参加决赛的合唱团队员,全部来自一线,分别是原创作者郑阳、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董晓宇、花乡法庭员额法官谭静琦、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助理郝彬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李婧和综合办公室干部朱芷漪。六名同志在紧张繁重的工作之余,克服工作与家庭的诸多困难,真情演唱,一气呵成完成了进棚录制和舞台排练,并于918日代表该院赴江苏南京参加现场决赛。

决赛前夕,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同志带领党组成员专程到排练现场,亲切慰问合唱团队员,鼓励大家用最美的歌声唱出丰法人的忠诚品格和精神世界。花乡法庭庭长魏亚南同志全程为合唱团成员指导和打气,海军军乐团朱海波老师、区文联阿金达娃老师也为合唱团进行了专业指导,为决赛取得良好效果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证。

在三天的决赛期间,该院合唱团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与全国各地的法院干警友好交流,展现了过硬的作风和良好的风貌,受到了最高法院、北京高院的表扬。本次《丽泽小苗》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一等奖的优异成绩,是该院文化建设的又一项硕果,是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的创新,必将激励全院干警团结奋斗在平凡的岗位上,继续发扬丰法人团结奋斗的精神,用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异成绩,为司法事业献出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杨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