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收转包括当事人或代理人向法官提交诉讼材料以及法官向当事人或代理人送达诉讼材料两大类。目前材料收转主要有以下路径:
1、 当事人或代理人与承办法官约定一致情况下,可将诉讼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我院诉讼事务中心1号窗口和2号窗口,也可领取法官存放于诉服窗口的送达材料。
2、当事人或代理人到达法院后联系不上承办法官的,也可将诉讼材料提交至诉讼事务中心1号窗口和2号窗口。
3、目前我院诉讼事务中心配置有智能材料收转柜一台,可以便利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材料收转,最大程度解决当事人联系不到法官问题。当事人如需提交材料,可通过智能材料收转柜进行身份认证后提交诉讼材料或者领取法官送达材料。(目前智能材料收转柜正在调试中)
4、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登录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在我的案件—材料提交板块进行诉讼材料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