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法院文化
铁肩持正义 融情于法理
——丰台法院胡海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8-10-11 16:14:39 打印 字号: | |
  胡海,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2005年6月入党,四川成都人。2009年进入丰台法院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团委副书记、刑庭法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担任法官以来,胡海独立承办了“3.22”特大职业认证诈骗案(被称作“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认证诈骗案”)、钰诚集团地推公司“e租宝”非法集资案、水利部下属单位系列腐败案、丰台区原司法局局长李华受贿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为区域经济发展、惩治贪污腐败做出了积极贡献。将近10年,胡海扎根基层、坚守一线,始终带着感情、带着社会责任感做出每一份判决。他探索创新刑事审判“四同步工作法”,使每次法槌敲响都掷地有声,赢得当事人对司法的信任与尊重、对审判的理解与认同。他坚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公开庭、法治课、新闻媒体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让审判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让司法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胡海以过硬的审判本领和突出的审判业绩,先后获得北京市先进法官、北京市模范法官、首都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创奖等荣誉称号,在刑事审判岗位上谱写了一首首无悔的青春赞歌。

                                         61封陌生人的来信

    “你们这伙骗子,还想骗我!”胡海刚想开口,电话那头就怒气冲天地吼着,意欲挂断。

那一年,胡海还是一名书记员,迟法官交给他一起网络诈骗案的案款发还工作,涉及到61个被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但案件金额很小,每人损失只有几百元。按照正常流程,被害人需要到北京核实身份后才能领取案款,胡海只需要通知到每一个被害人即可。但胡海显然不这么想,几百元的损失,上千里的路程,很有可能会让大多数被害人选择放弃,但几百块钱虽少,却可能是偏远地区一个贫困家庭几个月的口粮,可能是学龄期的孩子一年的学费,更重要的是,它关系着被害人对司法的信任……思考良久,胡海决定,在法律规定之下多做一些大胆的尝试。

    胡海拨通了一名被害人的电话,“请您不要挂断电话,这里是北京法院,你被骗的钱已经追回来了……”提前料想到被害人可能有的愤怒、猜疑和不信任,他逐一地表明来意、耐心解释、反复沟通。有时电话打过去,关机,换另一个号再打,还是关机,每天要打无数个电话跟进,终于让被害人相信:只要按照指导将自己的身份证明、银行账号、签字授权通过邮件的形式寄给法官,就能顺利领取案款,而不用千里迢迢往返北京,不仅创新了亲自到场进行身份核实的唯一方式,而且让转账形式发放案款有了合法的授权依据。

    打完这61个电话,胡海舒了一口气。一周之后,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如雪花般纷至沓来。当胡海一封封拆开,一种久违的感动浸湿了眼眶。有一名叫刘军的被害人,在信封里附了10块钱,他说这是汇款的邮资,辛苦北京的法官们了!一位年轻的妈妈,在信中写到:“我生活在农村,是一个单亲妈妈,孩子现在3岁,本来想用积蓄创业,结果被骗走了‘加盟人’保证金,都绝望了,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虽然我们没有见过面,我也不认识你,可你却让我记住了北京的法官,谢谢你们!一定教育我的孩子将来长大也做一个好人。”

    后来,胡海当了法官,那61封信也被永远地保存在抽屉里。他依旧会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把事情一次性解决,而反复沟通七八个小时,甚至为上了年纪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自掏腰包支付往返路费。同事打趣他,“为什么这么‘较真’?”他说,事关百姓,没有一件是小事。

                                         褪了色的简易行军床

    一直以来,胡海的办公区域都布置的很简单,一张办公桌、一个文件柜、若干个案卷箱。忙的时候,胡海会留在单位加班,有时太晚错过了末班车,就把办公室里的几个凳子一拼,将就着睡一晚。

    2011年,胡海承办了一件被定性为“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认证诈骗案”的案件。100多名嫌疑人、400多名被害人、零零总总的犯罪金额、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还牵涉了许多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审这个案子有多难呢?胡海用了一个反问句来回答:请问记住100个陌生人的名字需要多长时间?实际上,同样一个案件,当牵涉人数增多时,案件审理难度会呈几何倍数增加。

    领导说:“他肩膀硬,难事儿交给他我放心。”

    那年胡海28岁,初任法官不到3个月。

    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胡海做了一件事,他为自己添置了一件“家具”——一张绿色的简易行军床。每当工作太晚了,他就把床支起来……

    胡海说,越是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越是需要“较真”,越要有点“强迫症”。犯罪企业没有账目,每个月多少营业额,要区分;每个被告人入职时间、任职期间、经手业务不同,要区分;每个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所处的地位、行为性质不同,要区分;被害人什么时候被骗,骗了多少,要逐一核实……一张张包含各类信息的数据库,足足制作了55天,为科学认定犯罪金额、厘清法律关系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

    那段时间,那张绿色行军床的“戏份”都很足,一周七天有五天都会骄傲“出镜”……

    近一年时间的脑力、体力双重考验,胡海终于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100多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刑,服判息诉率将近99%,只有两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且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维持了原判。更让胡海欣慰的是,案件所有被害人的损失均被挽回!年纪轻轻的胡海成了大家眼中的钢铁战士。

    胡海工作近10年,总共换过5次办公室,依然布置的一切从简,但都少不了那张行军床,虽然早已褪了颜色。

                                      “毁”他一个 保障全庭

    2016年,非法集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刑事法官中有一个“戏说”:两个毁法官,十个毁全庭,指的就是两个非法集资案能毁掉一个法官全年的工作安排,十个就能毁掉整个审判庭室全年的工作计划。

    那一年,庭长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所有非法集资案件,全都交给胡海办理!半开玩笑地解释说,这是“毁”他一个,保障全庭。

    从此,胡海整个人都“泡”在非法集资的案件中,经手的案件金额大的几个亿、几十个亿、甚至上百亿,涉及的人员多的几万人、几十万人,牵涉到的法律问题、社会问题错综复杂。一个案子的案卷材料可以堆满一整间屋子,完整地梳理一遍案卷就可能要花上好几个月时间,加上各个案件流转环节,被害人还可能会重复提交报案材料,这就导致即便是专业的审计机构,也很难发现和避免出现统计重复、遗漏等情形。

    胡海说,“如果有什么职业需要相对完美的人去担当,那一定是法官。什么人都可以犯错误,唯独法官不能,因为他是错误的纠正者,是问题的解决者。”

    一个“非吸”案件中,胡海在审计报告里发现了一笔重复出现的投资,金额较小,不到1千元,但他立即决定重新检验,并带着助理花了2个月的时间,对每个案卷、每项金额、每个环节都重新核算了一遍。因为胡海执拗的认为,当发现了一个错误,就有理由怀疑还有其他未发现的错误。实际上,这样的“发现”并不是偶然,因为胡海一开始就对每个案件的各项信息进行了梳理,这是他坚持了多年的习惯。他深知,一个小数点的错误对于案件整体定性可能影响不大,但对于受害人来说就是巨大的损失、更深的伤害。

    案件办理中,胡海需要一个人面对成百上千,甚至几万、几十万的投资人群体。这些投资人遭受了损失,每个人都要求见法官,每个人都不停地给法官打电话,一些情急的投资人甚至把自己的损失归咎于法院。每当遇到这样的投资人,胡海总是不急不恼,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解释,一天平均几十通电话。几个月下来,投资人的情绪和态度明显得到缓和,但胡海从此却落下了咽炎的老毛病,办公室总能听到他“咳、咳、咳”的声音。

    除了依法审判,在胡海心里,他还想做更多……

    胡海有一件最关心的事,那就是被害人的损失能否追回,因为这是老百姓最关注的,尽管作为专职审判的法官,主要职责是依法作出判决,而不是追缴赃款。除了研究卷宗里的案情,他还总是反复研究案卷里的每一笔资金走账、每一项银行交易、每一条通讯记录等看似无关的信息,经常“偶然”地找到被嫌疑人隐匿的财产,为被害人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尽管可能对于整体的损失显得“微不足道”。

    他探索创新“四同步工作法”,增加了“同步”关注和教育被害人,让他们不信谣言、依法维权,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同步”转化被告人,他会直接拉过一把椅子和被告人面对面坐着,深入地交谈一次,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的被告人甚至表示愿意作“义务宣传员”。

    他亲自走进社区现身说法进行普法宣传,针对高危人群总结形成“三思四问五不要”的警示格言,时常接到来自群众的“咨询电话”。

    他还邀请和组织八家银行座谈,联合推出净化金融秩序的措施,保护更多的老百姓不受其害,金融秩序不受其扰。

                                       一份没有发出的判决书

    李某,一名在国外留学的80后,在2012-2014年期间,李某通过网络对外销售某抗癌药,销售金额高达30余万元,现场起获的药品均系无生产销售许可的假药,销售对象是癌症患者,购买者遍布全国各地……

    看到案卷的那一刻,胡海简直是火冒三丈,药品本身是治病救人的,怎么可以用来牟取暴利、图财害命,简直是没有良知、没有底线!胡海进行了充分调查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很清楚,证据指向明确、充足,虽然被告人在庭审中简单重复着,“自己并没有害人,也不可能害自己家里人”,但并没有提出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因而不足以采信。对于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且一直都是从严打击的原则。按照正常程序,胡海拟好了一份判决书,并通知被告人第二天现场宣判。

    当天晚上,有一个疑问却在胡海心中开始盘旋,他意外地失眠了——如果是假药,也已经卖了很多年了,为什么没有一个被害人报案?这个重大疑点的存在,让胡海辗转反侧。虽然掌握的情况依法已经足以作出判决,但总觉得还是不够。第二天,胡海起了个大早再次查阅了案卷材料,从药品购买记录中查到了多名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并取得了联系。奇怪的是,被害人不仅没有指责贩卖假药的被告人,反而认为该药能够缓解癌症患者的痛苦,为晚期病人带去一段较高质量的生活。

    推门进入法庭,胡海手里拿着已经制作好的判决书,看到被告人已经在那里等候,一向快人快语的他一时间有点欲言又止。考虑再三,胡海没有急着进行宣判,而是和被告人简单聊了起来,由于现场的氛围相较于庭审现场较为轻松,被告人讲了许多她自己的故事。原来,被告人家里有癌症病人,曾买过这款药治病,在国外是处方药,由于疗效不错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拜托她帮忙买药,并建议她不要白带,还自动给她加了辛苦费和路费,后来就演变成我们所看到的网站经营出售模式。

    “你先回去吧,3天以后来这里领取判决书。”最终,胡海还是没有把那份已经被攥得皱皱巴巴的判决书交给被告人。之后,胡海又做了很多调查,找到了证据证明该药在国外确实是处方药,且对癌症有一定疗效,是一款假的“真药”!但事实真相浮出水面的同时,也让胡海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

    如果简单依照法律规定,对一款确实能够对缓解癌症患者病痛、提升生活质量的“真药”的售卖者处以较重的刑法,但显然与司法的价值、群众的诉求背道而驰,而且被告人售药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不是牟取暴利,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并不大。但是,如果不顾法律的规定,对一款未经认证的“假药”的违法销售行为不予惩罚,就破坏了我国的药品监管制度,更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这,是一场法理和情理的“较量”。

    内心的声音告诉胡海,真正的法官,就应当带着感情、带着社会责任感去判案,尽管千难万难。经过慎重思考,胡海终于在情、理、法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依法认定被告人李某构成销售假药罪,但是对她适用缓刑。

    胡海曾说,“法官的格局不能跟普通人一样,法官的格局应该大,大过案件当中的利益纷争,大过当事人之间的恩怨纠缠,大过法律条文的条条框框。”正如大家对他的昵称——“大海”“海子”或“海哥”,他就像深邃的海洋,永远心怀人民,恪守法治信仰,紧握手中法槌,每次敲响都掷地有声。
责任编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