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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法治认知
作者:屈向东  发布时间:2013-11-08 14:14:01 打印 字号: | |
  遥想当年在歌乐山下与昔日同窗“醉里挑灯看剑,夜论法治天下”的激情岁月,心中总有那么几分惆怅,往事不可追,时间如漏斗中之细沙,工作与学习的点滴体悟,却使自己对法治理念的认知或多或少有一些加深。

  何谓法治?记得刚刚迈进法学院的大门,师长最常挂在嘴边的,便是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大家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定义:众人服膺于法律,而众人所服膺的法律唯有良法。此对法治之认知影响不可谓不深远,有人说此后两千年西方的法治研究只不过是此概念的注脚。那么在中国,什么才是法治呢?先秦法家曾说“法不阿贵、缘法而治”,但究竟什么才是现代中国司法语境下的法治呢?

  或许这个问题对每位公民而言太过于遥远与抽象,但当其进入某个案件的审理,或为当事人,或为当事人家属,或仅为旁听案件的路人甲,这个问题却又无比的具体与鲜活,这时的法治已不再仅仅是抽象的理论架构,如何将法律正确适当的适用于司法个案,不仅仅是考量法官的法治信仰,更是对其司法智慧与综合能力的研判;不仅仅是个案正义的实现,更是为现代中国法治的建构提供最基本的信赖资本。

  故而,法治,不在乎上,而在乎下,不在乎宏大,而在乎具体,作为产出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官,做好每个案件的审判工作,就在为法治做最基础的工作。在这方面,张勇法官堪为楷模,她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仍审结各类案件1000余件,年均结案300多件,没有一起差错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对法官高质量审判的认可,为法治大厦的构建提供了最基本与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因此,法治从小事做起,对案件事实的细致探究,对法律适用的不断斟酌,给当事人的一个电话、一句安慰,一番解释,都能让其感受到司法的阳光与公正,从而为中国法治的顺利构建铺平道路。
责任编辑: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