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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联合丰台区妇联设立妇女维权共建模式
作者:吕慧敏  发布时间:2013-07-31 09:17:4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根据市高级法院、市妇女联合会的有关要求,丰台法院联合丰台区妇女联合会在该院设立了以“妇女维权合议庭”为载体的妇女维权共建模式。

  丰台法院参与该项机制建设的部门分别以指定专人负责或设立专门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合议庭的形式落实该项机制。在人员配置上,各部门积极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和性别平等意识强的审判人员组成妇女维权合议庭,不断加强对女性学、心理学等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妇女儿童的心理特征,增强审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该院与丰台区妇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中吸纳妇联推荐的人员担任陪审员,推动妇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同时,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妇联之间的诉调对接工作,对婚姻家庭案件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等方式交由妇联组织调解,形成法院审判职能与妇联维权职能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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