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丰台区绿化委员会关于首都树木绿地认养活动的号召,7月5日下午,丰台法院与丰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丰台花园共同举办了“育法治园林,建美丽丰台”——2013年丰台区人民法院树木认养活动。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陶建平,丰台区绿化办主任高胜印,丰台区园林绿化局绿化办公室主任李丽,丰台花园主任辛向东及该院20余名中层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了活动。
本次认养活动,该院共有32个部门和81名干警参加,累计捐资5950元,认养丰台花园内油松、国槐、白蜡等树木129棵。当日下午,该院与丰台花园签订了“树木认养协议书”,陶建平主任进行了活动致辞,指出了参加树木认养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就树木认养和加强双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出了希望。随后,丰台区绿化办主任高胜印向该院颁发了荣誉证书,参加仪式的中层领导干部代表为认养树木悬挂了标示牌。
本次树木认养活动将“园林城市、美好家园”的理念带进干警视野,既积极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又是法官分担社会责任、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的重要体现。活动的开展为树立法院良好社会形象、提升队伍公信力提供了新的范例,也为干警业余时间减释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提供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