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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法官做客电台“五期连谈”调解机制
作者:郑壹  发布时间:2013-04-26 11:11:16 打印 字号: | |
  五一国际劳动节临近,为宣扬人民法院调解机制,促建劳资和谐环境,丰台法院劳争庭展开系列化宣传,由庭长亲自带队,和该庭另外两名法官应邀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1073法律调解室”节目,针对该庭首创的“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审判模式连续录制五期节目。

  “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审判模式是指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的前提下,由审判员或者合议庭先行主持双方当事人就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部分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并就给付金额、给付方式及时间达成一致而由用人单位先行向劳动者给付部分款项,案件最终判决时对已付款项予以扣除的审判模式。劳争庭在2010年年初处理一起工伤案件时首创该模式,此后,该模式被推广适用于民事、商事和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中去。三年来,劳争庭适用该模式成功调解案件311件,给付金额达440余万元。

  本次系列节目中,劳争庭庭长王萍及法官曹静、李晓慧系统介绍了“先调解、先给付、后判决”模式的创立、发展和成果,并结合真实案例,详细介绍了在实践中摸索并总结完善的四种调解方法,包括“情、理、法结合调解法”、“借力调解法”、“全面调查法”和“案例示范法”。

  本次系列宣传,根据劳争庭亮点工作,先行整合调研,统筹系列推出,不仅让听众加深对劳资法律规定的了解,更通过成体系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了法院调解机制的影响力和认知度。
责任编辑: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