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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运行四周年以来取得八大新发展
作者:徐全影  发布时间:2012-08-13 13:43:02 打印 字号: | |
  丰台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自2008年7月成立以来,将人民调解直接引入法院,实现了与法院诉前调解的紧密对接。2012年7月,“丰台区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更名为“丰台区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运行四年多来,共接待诉讼群众14976人次,处理各类纠纷5519件,其中调解成功3039件,涉案金额5603万余元;支持、配合立案法官诉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39件,立案调解5436件,在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缓解审判工作压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一是调解网络不断扩大。2010年7月,丰台法院以立案点下沉为契机,与司法局联合在四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进立案庭拓展为人民调解进法庭,将人民调解过滤社会矛盾的防线作用前移至基层人民法庭,进一步扩大了诉前人民调解网络。

  二是调解职能不断拓展。四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案件类型和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民间借贷、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等9类简单民事纠纷,逐步扩大到抵押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纠纷、特殊侵权类纠纷、行政纠纷以及涉及群体访、新闻热点报道等重大敏感纠纷;特别是今年以来,丰台法院还将人民调解员引入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工作中,利用其贴近群众、亲和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通过在休息时间与信访人恳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拉近与信访人距离,缓解其对抗情绪,为信访矛盾的最终化解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调解方式不断创新。四年来,丰台法院在积极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创新调解方式,一方面,依托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与立案调解法官之间的协调合作,从最初的单独调解发展为联合调解、委托调解、轮换调解等多种形式,整合优势资源,有效提高了诉前调解工作效能;另一方面,积极与区房管局、工商局等行政机关,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消费者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特色调解合作,依托各自专业特色,强化调解效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诉前人民调解,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观摩和监督,大大提升了调解工作成效。

  四是业务指导不断强化。四年来,丰台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由最初的“简单零散式”发展为系统、专业、联动的多元化长效指导机制,通过定期派员为全区人民调解员举办讲座,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参加新类型案件研讨会和精品案件评析会,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巡回立案、就地调解等多种形式,有效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了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是制度保障不断规范。四年来,丰台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对人民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期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出台了《特邀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设计制作了《诉前调解流程示意图》,进一步推动了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规范化运行。

  六是后续监督不断加强。四年来,丰台法院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把关,逐步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在市高级法院的统一指导下规范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和文书样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在效力上的有效衔接,为保障诉前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提供了充分司法依据。

  七是宣传推广不断丰富。四年来,丰台法院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人民调解的渠道由最初的口头推介发展为灵活多样的宣传推广形式,在七个立案点统一公示宣传展板,定期选派立案法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到电台做广播节目,广泛宣传人民调解“讲情、讲理、讲民俗、讲传统”的特点和经济实惠、快速便捷的优势,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的社会认同度,吸引了更多诉讼群众选择诉前人民调解。

  八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四年来,丰台法院积极注重改善人民调解工作室硬件设施,配置了电脑、电话等配套办公设备,2010年8月将人民调解工作室迁入新落成的特色化人民调解大厅,划分为调解员工作区、等候区和人民调解室三个部分,并依据常见案件类型装饰了四间风格各异的调解室,创造出了和谐有序的调解氛围,有效增强了诉前人民调解接待能力。
责任编辑: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