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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 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作者:文/韩炜 图/田凤  发布时间:2011-06-13 13:20:49 打印 字号: | |

    案例:赵大爷是个孤老,也没有什么来往密切的朋友,一直独自生活。前段时间,邻居发现他好 几天没有露面,晚上家里也没有灯,叫来警察破门进去一看,赵大爷躺在床上,已经去世了,在 家里也没有发现遗书。邻里们帮衬着把赵大爷的后事办了,但如何处理他的遗产,却众说纷纭: 有的说遗产应该归居委会,有的说应该由帮忙的人分了,有的说应该归左邻右舍......过了几天 ,左邻钱先生见没人搭这茬,竟然自己把赵大爷的遗产搬自己家去了,碰巧被右舍孙先生发现了 。孙先生要求给自己分一半,钱先生拒绝了。孙先生到法院起诉了钱先生,要求法院把赵大爷的 遗产判给自己一半,理由是自己住得离赵大爷最近、平常总照顾赵大爷。法院判决不仅驳回了孙 先生的起诉,还判决赵大爷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说明:我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 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本案中,赵大爷无亲属,也无长期与其共同生活的人,也没有留下遗嘱,而且他不属于任何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因此他的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