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7日下午,丰台法院政治处和院团委联合开展了“我爱记法条”大竞赛活动,参赛的44名法官和书记员分别参加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别的竞赛。丰台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及市高级法院教培处宋川、第二中级法院劳动争议办公室副主任郭嘉节、民一庭审判长李馨出席竞赛活动。大竞赛由丰台法院3名审委会专职委员担任评委,当场角逐出了各组前3名,获得圆满成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基本技能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基本技能等级管理考试大纲(试行)》出台后,参考人员积极投入考试准备中。为了让这项考试做到在着力培养全院干警的同时,灵活操作、有效落实、能动创新,打造成一项具有丰台法院鲜明特色的活动。丰台法院政治处和院团委联合开展了“我爱记法条”大竞赛活动,各部门干警积极报名参赛,大赛分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个组别。参赛的法官和书记员在比赛中,分别接受了必答题、互答题和风险题的考察,在场的3名审委会专职委员对选手在比赛中的表现进行了即时评判。
比赛结束后,丰台法院副院长王忠山进行了点评,他指出这次比赛是公正的,参赛选手准备认真、记忆深刻。通过比赛,使他们在熟记法条的同时,做到了精通法理、融会贯通、灵活应用。几位庭长、副庭长的参赛,给中层领导作出了表率,为青年干警作出了榜样,值得大家学习。最后他强调熟记法条是法官最基本的素质,希望全院干警以“我爱记法条”大竞赛、法官基本技能等级考试为契机,真正提高专业技能,扎实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