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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团委工作突出获团区委表彰
作者:文/图 李辰  发布时间:2011-03-17 10:19:16 打印 字号: | |
  丰台法院团委在丰台区2010年度“达标创优”活动中被评为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并有多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近日,在团区委工作会议上,丰台法院团委因工作突出受到了团区委的表彰。

  2010年度,丰台法院团委在团区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的政治目标,认真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为区域经济建设及法院审判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战斗力强、充满活力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在2010年度“达标创优”活动中,丰台法院团委荣获“丰台区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第一团支部荣获“丰台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王树壬同志被评为“丰台区优秀团干部”,李辰、俞凯欣、高冉冉、宋帅四名同志被评为“丰台区优秀团员”。

  获奖的团员青年纷纷表示,将继续弘扬“五四”精神,再接再厉,团结进取,紧密围绕法院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努力拼搏,奋勇争先,为丰台法院审判事业和丰台强势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文/图 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