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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带别人孩子外出 吓得老人住院赔偿精神损害
作者:文/韩炜 图/田凤  发布时间:2011-03-04 09:23:53 打印 字号: | |
  案例:小张喜欢开玩笑。他见邻居小李夫妇特别喜欢3岁的儿子小明,就突发奇想,要吓唬小李一下,趁小李夫妇没注意,带着小明到动物园玩了一整天,才把孩子送回家。没想到,小张的这一行为不仅把小李夫妇吓得不轻,还把小明的奶奶吓得心脏病发作住进医院。小李气坏了,不管小张如何道歉,都不依不饶,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小李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小张赔偿小李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说明:依照司法解释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