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郑仁父母突然死亡,也没有留下遗产。郑仁最先得知这个噩耗,马上想到了父亲多年前高价收藏的汉代古董,立即到父母家取走并藏在自己家。郑仁几兄弟一起商量处理遗产时,发现古董不见了,怀疑是郑仁拿走了,郑仁不承认。几兄弟报了警,警察还没调查,郑仁就赶忙交出了古董。其他兄弟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减少郑仁应继承的遗产。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要求,将郑仁应继承的份额减少了1/2。郑仁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说明: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郑仁的做法违背了这一精神,也违背了民事活动中应当奉行的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因此,法院判决减少了郑仁应得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