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李姥姥过八十大寿,却赶上大地震发生,当天参加寿宴的小李父母、哥哥、侄子、舅舅、舅舅家表弟、姨、姨夫、及姥姥、姥爷全部不幸遇难。小李因工作忙没能赶上,却躲过一劫。后事处理完毕,小李、嫂子和同样幸免于难的姨家表姐、表哥面临一个问题:这些亲人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三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好请法院分割遗产。
说明: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多名亲人同时死亡,且死者都无遗嘱的情况下,适用大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本案中,应先推定小李姥姥、姥爷先死亡,确定小李母亲、舅舅、姨为姥姥、姥爷的继承人;小李母亲、舅舅、姨为相同辈分人,推定同时死亡,互不继承,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小李父母及姨、姨夫也应分别推定为同时死亡,互不继承;小李哥哥辈分高于其侄子,推定其先死亡;表弟辈分低于舅舅,推定其后死亡。所以,姥姥姥爷的遗产应该分为三份,分别由小李母亲、舅舅、姨的继承人继承;小李父母的遗产应该分为两份,分别由小李和小李嫂子继承;姨、姨夫的遗产由表姐、表哥继承;舅舅、表弟的遗产由表姐、表哥继承;舅舅、表弟的遗产由舅妈继承;小李哥哥、侄子的遗产由嫂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