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中学时曾学过陈之蕃的一篇富有人生哲理的散文,美其名曰《钓胜于鱼》。本来嘛,揆情度理,钓鱼为的就应该是鱼,而抛开 “鱼”来谈“钓”,似乎已是不近常理。可是,作者却在文中就此娓娓而谈,说得有滋有味:“能够欣赏钓,而不计较鱼,是使一个人快乐,使一个团体健康,使一个社会成功的条件。” 还有文中的那个老教授,一句“我是为钓,不是为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果真如此吗?去年夏天,动了未泯的童心,我和弟弟带着自制的鱼钩来到家乡村边的小河畔上,真正体验了一下所谓的“钓胜于鱼”。刚开始,看到小河里的鱼儿游来游去,我们都觉得钓上几条来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我们错了,从烈日炎炎的中午一直钓到夕阳西下的傍晚也还是一无所获。到了最后,弟弟竟然不耐烦地把鱼竿一折两截,我也是烦得抓耳挠腮、不知所措……于是,我开始思索“钓胜于鱼”的真正涵义:它应该是指在钓上了鱼之后,钓鱼的乐趣主要在于“钓”,而不在于“鱼”。易言之,“钓胜于鱼”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鱼”已经被“钓”了上来;如果“鱼”没有“钓”上来,恐怕就应该是“鱼胜于钓”了。
在我看来,钓上鱼之后又把鱼投回水里和根本没有把鱼从水里钓上来是有着根本区别的:前者是有了结果之后又把机会留给别人,而后者却是因为某种原因而没有结果。对于前者,我相信他会在钓鱼的过程中找到乐趣,其本身也可能会达到“钓胜于鱼”的境界;而对于后者,如果硬说“钓胜于鱼”,恐怕就只能是痴人说梦了。
历史上有很多事实都是可以印证这一涵义的。我们赞扬一些历史人物的创业过程,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丰功伟绩。或者说,我们是因为他们的辉煌业绩而赞扬他们的创业过程的。反之,如果没有了这些辉煌业绩,其创业过程本身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从而也会变得暗淡无光。
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有的光耀千古,有的遗臭万年,“胜者王侯败者寇”已是历史之规律。抛开“钓”而想“鱼”是空想,脱离 “鱼”而去“钓”是蛮干。在没有钓上鱼之前谈“钓胜于鱼”,钓鱼就没有了方向和目标,像一只没了头的苍蝇一样乱撞,其结果是危险的,其过程也会是可悲的。设若在这一过程中能找到乐趣的话,那也只能是蛮干者本人的想象或者说是幻想而已。
据说鲁钝的曾参,传了孔子的道统;不识字的慧能,传了黄梅的教义。其过程是艰辛的,其结果却是辉煌的。因为他们有这一“传”的结果,我们才来赞许他们这一“传”的过程;如果没有这一结果,恐怕我们就很难在作为正史之二十四史乃至无数野史当中翻到他们的名字了。
王勃在《滕王阁序》里所慨叹的“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说的就是一个才华横溢之文官,一个屡建战功之武将,因为“钓”了一辈子的“鱼”却一无所获,从而在历史上失去了光芒。也因为没有了这条“鱼”,他们最终一个忧郁而死,一个被斥责而自杀。我相信,不论他们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而没有“钓”上来什么“鱼”,其“钓”的过程也都会没有乐趣。这岂不是恰恰印证了杜甫的那一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巾”?
陶行之说,遭遇八十一难之玄奘,毕竟取得佛经;粮水断绝、众叛亲离之哥伦布,毕竟发现了美洲;冻饿病三重压迫下之莫扎特,毕竟写了《安魂曲》!试想:如果玄奘遭遇再多苦难而一无所获,如果哥伦布饥渴而死而未见美洲之一毛,如果莫扎特只是在三重压迫下不停地创作而最后没写出任何作品的话,那么,他们还会是我们的创造之神吗?我们还能够去补充说明,他们的乐趣在于“钓”而不在于“鱼”吗?
在中国近代史上,那些革命先辈们因为有惊天之伟业,我们崇敬他们的创业史,追寻他们的创业过程,认为他们的创业过程是艰辛而有乐趣的;反过来,对于那些汉奸、卖国贼们,我们一般只是批判他们的结果,而很少去从他们得到这一结果的过程中去寻找所谓的“乐趣”。李贺在《南园》里写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正是说明了没有一条出色的“鱼”,“钓”的过程再精彩也是徒劳无功的。
最后再回到我们的现实工作中来考察一番,其结论也会是大同小异。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是为了“鱼”而认真去“钓”,在钓上“鱼”之后再来欣赏这一“钓”的过程。这样,不但结果是令人欣喜的,其过程也必然是有乐趣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去骄傲地说上一句“钓胜于鱼”。在没有钓上“鱼”之前来谈“钓胜于鱼”,我们的法律工作本身就会变得没有方向和目标,我们的法律人就会变得散漫和浮躁,就会成为执行法律的机器而失去其应有的温情与灵活性。我们不但要欣赏“钓”的过程,从这一过程中发现乐趣,我们更要在这一“钓”的过程中去追求一条高质量的“鱼”——这条“鱼”,是一条公平正义“鱼”;这一“钓”,就是我们维护司法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这一过程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