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爱人把两颗小熊糖放到儿子手里,儿子不假思索的拿起一颗让我吃。“妈妈不吃,宝宝吃吧。”“妈妈吃,妈妈吃,宝宝还有”,儿子有些着急的伸开小手,给我看他小手里的另一颗小熊糖。半夜,儿子尿床了,我迷迷糊糊的起来,强忍着睡意给他换衣服,换被褥,再哄他睡着,忙活了一会儿又清醒了,开始琢磨起白天审理的案子。
休完产假后不久,院里再次安排我到审判一线工作,做了母亲的我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会不知不觉的把母亲的角色融入其中。美国儿童心理学家李索尔克先生认为:父母离婚对孩子所造成的身心创伤仅次于父母死亡。作为母亲,我深知孩子幼小的身心是多么需要爸爸妈妈的呵护和引导。因此,对离婚当事人的孩子,我愿意付出最大的努力去减少父母离婚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有些父母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多分得财产想让未成年的孩子出庭作证,我会耐心的劝导他们,父母离婚对孩子来说已经够不幸了,不要再因为让孩子出庭作证而影响另一方对孩子的感情和抚养;有些父母离婚后可能阻止对方探视孩子或者不履行抚养义务,我也会告诉他们,孩子永远是父母的孩子,他有权利得到父母双方的爱,离婚不要拿孩子当武器,更不能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播撒仇恨的种子。在询问十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时,我总会对孩子说:爸爸妈妈虽然离婚了,但是他们都很爱你,都愿意抚养你。不管以后你和谁一起生活,爸爸永远都是爸爸,妈妈也永远都是妈妈。然后我也会告诉孩子的父母,孩子其实很爱你们,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希望你们离婚后,能够互相配合,尽量减少摩擦,弥补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
每次审理赡养案件,我也会格外重视,因为我能够体会父母养育儿女的那份艰辛。在去年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中,原告王女士是一位60岁的母亲,被告是她的三个孩子。王女士告诉我,自己年轻时,丈夫就去世了,为了把三个孩子抚养成人,她一直没改嫁,供他们读书上大学,还用自己的钱给他们买房子结婚,可是三个孩子最后都买了原来的房子,换了地址,离她而去。王女士说:“吴法官,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我不缺钱,我只是向通过你们法院能让孩子们以后多来看看我。”听了王女士的讲述,虽然对她的三个孩子有些生气,但是经验告诉我,他们对母亲还有一丝牵挂,因为十年来虽然他们换了住址,但是他们留给母亲的手机号一直没变。于是,我拨通了王女士三个孩子的电话,告诉他们母亲起诉的真实意图,跟他们讲母亲现在孤独凄凉的生活。孩子们说,其实他们不是不想赡养母亲,只是前段时间母亲在闹更年期,见谁骂谁,闹得几个孩子都家庭不和,有的甚至差点离婚,他们实在没办法才藏起来让母亲找不到。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王女士的孩子们最后都同意每人每月给母亲200块钱的赡养费,并且表示以后有时间一定多去看望母亲。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儿子用稚嫩的声音背诵的游子吟,时时回荡在我的耳边。作为一个妈妈,我体会着父母对孩子应有的那份责任,也理解了儿行千里母担忧的那种牵挂。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真心感谢法官这个职业,能让我有这么多机会去帮助更多的孩子和父母,让他们在我们所营造的区域法制和谐的环境下生活的更加快乐,也让他们在体会丰台强势崛起而带来的经济腾飞的同时享受到浓浓的天伦之乐。这是一份责任,也是一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