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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第二庭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0-03-31 16:35:32 打印 字号: | |
  多年来,丰台法院民二庭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标,从细节出发,从点滴做起,狠抓结案数量、审判质量、司法作风、便民举措和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妥善审理了各类商事纠纷,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最大化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由于业绩突出,民二庭先后荣立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一次,北京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被评为市级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获“丰台区巾帼文明岗”称号。2008年在北京市高院召开的第五届“双先”评比暨2007年度记功表彰大会上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年在第六届北京法院“双先” 评比暨2009年度记功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面对获得的诸多荣誉,他们不骄不躁,清醒地认识到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和赞许,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激励,更是一种无形的鞭策。距离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商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他们还有诸多的不足需要不断的改进,诸多的机制需要不断的充实,诸多的工作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创新。为此,全庭干警将站在新的起点和新的高度上,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明确思路,统一认识,提升素养,戒骄戒躁,求真务实的推进丰台法院商事审判各项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不辜负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信任、支持和希望。
责任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