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男,1969年1月出生,汉族,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1992年来院工作,现任丰台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庭长助理。
在北京市高院召开的第六届北京法院“双先” 评比暨2009年度记功表彰大会上,刘军法官被授予“北京市法院系统先进法官”的荣誉称号。
刘军法官自参加商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踏实工作,勤奋进取,耐心细致的审理了各类商事纠纷2500余件,并在北京市高院组织的历次裁判文书评比中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的不断涌现,刘军法官更加注重自我学习,不断汲取新知识、探索新经验,并科学灵活的将新理论、新知识恰当的运用到审判实践当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刘军法官凭借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无比忠诚,积累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已成为一名倍受领导肯定、同事敬仰、当事人认可的优秀人民法官。由于工作出色,刘军法官先后被授予院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
面对“先进法官”的荣誉称号,他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强化审判技巧和艺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坚持能动司法,注重调解优先,重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